看[給公民黨的公開信]後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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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舉都完了2個星期, 黃毓民都在選後一開始說"一笑泯恩仇", 想和大家和解, 但公民黨人, 以及扮中立的實質公民黨人直到現在, 仍每日在各大傳媒砲轟社民連, 又說自己希望合作, 但轉頭又說社民連恥與他們公民黨為伍云云自打嘴巴. 直到現在, 公民黨人仍死不反省, 仍只覺得自己輸選舉是因為社民連. 公民黨這樣做, 只會讓人覺得公民黨小家子, 小器, 輸不起. 公民黨有那麼多所謂的精英, 仍察覺不到問題所在, 可惜. 今次選舉後, 本來已對公民黨沒有任何期望, 發了2篇文後, 亦不想再對他們再作任何評論, 因為我以前一值高估他們, 不知所謂. 但他們連續2個星期發表一些完全是歪理, 完全是感性代理性的所謂理性文章, 再加上有人向公民黨發這篇公開信, 至少覺得這是一個為頗重要的一個歷史文獻, 想記錄一下. 看看公民黨今後的發展如何, 如我所言是另一個自由黨, 還是另有一番新氣像. (公民黨人連日所發的文章, 自己已存檔, 是作為語理邏輯訓練的好題材) 公開信的內容, 本人非常認同, 亦說出本人部份的心聲. http://www.hkreporter.com/talks/thread-250966-1-1.html 以下是原文來容: 給公民黨的公開信 [阿丙 ] 今屆立法會選舉已然完結,公民黨贏得五席,四席來自直選,當中陳淑莊和余若薇名單更成票后,在此先作恭賀! 選舉過後,大概貴黨也曾作賽後檢討。為甚麼作為反對03年廿三條後最觸目的 “明星大狀” 政黨,在今次選舉,梁家傑和湯家驊只能低票當選,張超雄和毛孟靜更黯然落敗?貴黨想到的是不是譚香文事件,成為社民連攻擊目標,致使貴黨在泛民的得票嚴重下滑? 若然貴黨以為這個譚香文事件就是問題核心。本人在此想大膽說句,這只是表面傷痕,真正的問題卻是更深層次的。是甚麼?就是貴黨辜負了公民之名! 說幾個故事 在中國浙江有位律師呂思源被稱為 “江南一怪” ,這名號來自一位將軍李德生,將軍有感這個呂律師太好人了,專接一些 “小的” , “難的” , “窮人的” 案件,更能屢戰屢勝,遂給呂律師送上 “江南一怪,矢志護法” 題辭。 呂律師做了甚麼事呢?舉個例子。現在國內地方政府強行侵佔土地,發展房地產謀利自肥常有發生,當農民百姓權益受損,集體抗爭自是正常,可地方政府便以 “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” 控告村民。呂律師便以 “聚眾” 不同 “眾聚” 為由 (前者涉及少數煽動者,後者屬群體自發) ,給村民脫罪。他痛斥法律被扭曲而成了 “歪打老百姓” ,更在庭上批評鎮壓老百姓的政府實是無能與腐敗。此外,像 “青田狗案” (地方惡霸竟為了條狗而要求徐老漢陪葬) , “江南秋菊” 案 (丈夫遺產被二奶奪去,法院卻一再判髮妻敗訴) 都是呂律師為當事人取回公道而轟動國內一時的案件。 為了幫助弱勢社群而得罪權貴,呂律師不單失去很多賺大錢的機會,更要被惡勢力恐嚇,一次被人拿刀子頂著股動,還有在他面前嗚槍威脅。但呂律師仍秉持為人民權利而鬥爭,為全社會討個 “我們的公道” 而不改信念,繼續為公民權利而奮鬥。 孫志剛慘案與收容遣送制度的廢除 在03年,湖北青年孫志剛慘死於廣州收容所。當時年僅三十,剛於北大考取博士資格的許志永,聯同兩位同學,俞江和滕彪,以三位法學博士的名義,向全國人大提交要求對收容所遣送制度進行違憲審查的公民建議書。社會聲討 “惡法” 之聲不絕,同年8月,《城市收容遣送辦法》被廢除。 公民黨,妳為香港的法治貢獻了甚麼? 以上所說的,不過是國內法律專業在維權和憲法訴訟努力的冰山一角。回望香港,公民黨在過去四年,請問對香港的法治付出了甚麼努力? 法治 (rule of law) 是甚麼?就是遵行現有法例嗎?不是,這不過是 “以法而治” (rule by law) 。若用阿里士多德說法,法治的體現在於憲法,那是我們生活方式的原則與方向。在美國的經典憲法訴訟案例, “馬伯里訴麥迪遜” 案,便曾明確宣佈 “違憲的法律不是法律” 。 那麼,香港的法治很完善了嗎?若大家睜眼看看,也會回答相距甚遠吧!基本法上我們有言論表達自由,可是本應屬公眾的大氣電波卻被政府壟斷操控,動輒控告民間非法廣播;我們又有示威集會的權利,可實際卻要拿警方的 “不反對通知書”, 不然,隨時會被控 “非法集結罪” ;我們更有保障市民個人財產的權利,但是重建局或發展商更常以各種卑劣手段逼迫小業主接受搬遷;我們的私隱本不應被侵犯,但香港警察卻公然竊聽;年滿十八歲 的香港市民本應都有投票權,但判刑的、保釋的卻被無理剝奪投票權;小市民只是為了捍衛香港的文化和社區,卻被政府連環控告,用呂律師的說法就是用法律 “歪打老百姓” …… 公民黨,妳為香港的公民權利付出了甚麼?妳為這些社會不平事哼過一聲嗎?各位尊貴的公民黨大狀可曾給 “被歪打的老百姓” 伸張正義?可曾接過 “小的” 、 “難的” 、 “窮人的” 案件?可曾給這打壓老百姓的無能政府當頭喝斥?可曾為侵犯民權違憲的法律提出憲法訴訟? 關信基給曾特首的一段話: …特首先生,您感覺香港真有點兒家的味道嗎?您希望香港是我們的家嗎?我敢預設您的答案是肯定的。我們大家實在都希望香港是我們的家。希望香港是一個有尊嚴的地方,住在這個家裡的人,不管大的小的,都是有尊嚴的。那麼,我們所有人都要努力,成就這個香港的家。特首先生,您可以做什麼呢?我建議,當您必須有所取捨得時候,請多為家裡最弱小的兄弟著想。… 公民黨主席關信基在05年曾蔭權當上特首的時候寫了篇 《香港家書》,諄諄善誘,苦口婆心,多教人敬重! 請問關主席,知不知道多少香港市民為了一個更有尊嚴的社會,為了公民權利真正實現而不是徒具虛文,不惜冒犯權貴,挑戰惡法,或官司纏身,或身陷牢獄。可關主席和貴公民黨,可曾為這群維護公義的小市民鼓與呼? 魯迅之時,我國曾有烈士為了喚醒國民而不惜拋頭臚、灑熱血,甘為 “示者” ,然而刑場下的卻只是一群看熱鬧的 “看者” 。魯迅筆下遂有沾烈士血為藥引的鄉愚,以泣血之聲對中國傳統之自私與愚昧進行鞭韃。 公民黨,你們是真心為香港公民權利與尊嚴而奮鬥的政黨嗎?還是魯迅筆下,圍於刑場邊的那群 “看者” ?更要沾烈士的血,作為貴黨獲取選票藥引的鄉愚? 這篇文章寫在選舉之後,是因為希望在未來四年時間,貴黨能痛定思痛,真的為香港公民權利和尊嚴盡一分力。不然,貴黨將步那號稱自由卻不知自由為何物的自由黨後塵,被廣大市民唾棄。